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严禁教师违规收受
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6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各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抓紧时间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并将贯彻落实《规定》情况于8月22日前发至院纪委邮箱zdtyjw@peczzu.edu.cn。院纪委将加强监督检查,接受举报监督。
院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6363156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