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简介 |
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纪律检查机关,依据党章党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责;监察专员及其办公室依据宪法、监察法,根据省纪委监委授权,围绕监督调查处置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及学院党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强化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协助学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处理学院各级党组织及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监督促进学院党委落实以案促改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院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做好学院党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学院纪委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 (5)负责学院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学院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6)依照法律规定和省纪委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学院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报省纪委监委研究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7)负责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的审计法规、政策,制定内部审计相关规章制度;对学院的建设工程、大宗物资采购等事项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学院内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院内专项审计工作;做好审计数据的统计、汇总与报告和审计档案规范管理工作;开展审计知识宣传培训工作;负责学院审计队伍建设; (8)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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