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体院党〔2009〕77号
关于刘丹宁等三位同志兼任职务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报请省体育局党组批准(豫体党〔2009〕75号、豫体党〔2009〕76号):
人事处处长刘丹宁同志兼任党委组织部部长;
党委办公室主任马延春同志兼任党委宣传统战部部长;
纪委副书记薛霞同志兼任学院监察室主任。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 关于印发《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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