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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以案释纪说法(第三辑)

      发布时间:2024-03-1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点击:


      只表态不落实

      一、基本案情

      2018年以来,某县县委书记张某明知应当认真贯彻落决策部署,却热衷于表态造势、作秀装样子,在公开场合多次强调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却不进行实质性部署推动,甚至背后纵容某企业在该县重要生态功能区内非法挖山采石、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张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二、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张某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做表面文章,给地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和不良影响,是典型的 “只表态不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对党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2、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3、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功利主义,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矛盾和问题。认定是否属于“只表态不落实”问题,重点是 “三看”:一看是否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安排、办法措施;二看是否加强领导指导、督办检查、狠抓落实;三看是否取得实际成效,社会和群众对本地本部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成效是否认可

      “只表态不落实”行为,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侵犯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以及党组织正常的管理活动。如果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如引发党员群众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不当评价和质疑,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等,应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按照违反政治纪律处理。如果仅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以及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应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对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或者情节较轻的,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

      三、释纪说法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转变作风,主要不是看开了多少会、作了多少表态、发了多少文件,而要看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否真正落实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切实解决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坚决纠正了。贯彻上级精神,最根本的检验是落实。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最有力的证明是落实。实现新担当新作为,最实际的行为也是落实。没有落实,就没有一切。知行合一,行胜于言。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持真抓实干、少说多干,把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以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成效,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作出贡献。(选编自湖北日报)

      “新官不理旧账” 、言而无信

      一、基本案情

      某县2016年招商引进某企业开发建设城南家居建材广场,县政府承诺自土地出让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周边房屋拆迁和配套道路建设。2018年换届后,李某调入该县担任副县长,分管城市更新和项目建设。因相关承诺未兑现,开发商多次找到李某请求协调解决,李某编造财政资金不足、征地拆迁难度大等理由推托,导致该广场2018年建成后,由于门前房屋未拆、道路未通,长达5年多仍无法正常运营,产生严重不良影响,李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李某作为继任领导,以前期协议不是自己签的,推进落实没有完成不是自己的责任等理由,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致使政府形象受损、企业发展受困,是典型的“新官不理旧帐”、言而无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下列表现:1、不承认、不兑现往届党委政府签订的合同、作出的承诺、承担的债务等;2、重招商轻落地、轻服务,不落实、不兑现承诺的惠企政策,影响营商环境。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官本位思想严重,政绩观错位、价值观走偏。认定是否属于“新官不理旧帐”、言而无信问题,重点是“三看”:一看合同、承诺、债务等是否合规合法;二看是否具备履行、兑现合同、承诺、债务等的权限、财力物力或其他必备要素;三看合同、承诺、债务等是否未履行、兑现等。“‘新官不理旧帐’、言而无信”行为,影响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损害党的优良作风和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如果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应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或情节较轻,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如果“新官不理旧帐”、言而无信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等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释纪说法

      所谓“新 官”,就是上任不久的领导干部;所谓“旧账”就是久拖不解的复杂难题;“新官不理旧账”,指的就是领导干部对历史遗留问题或束手无策、或避而不谈、或推诿扯皮,既没有攻坚克难的信心决心,也没有打开局面的实举硬招。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 “新官不理旧账”就是为官不为,当治!为官避事平生耻,诚实守信金不换。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谋其政,就要善作为。要知道,被提拔到当前岗位,既是组织信任,也是组织重托,接替的不仅仅只是职务,更多的是工作和事业,即便有 “烫手山芋”和“硬骨头”,都不应该视而不见、避而远之。有权就有责,有责必担当。在新时代从严治吏背景下,干部就应该在急难险重的任务里砥砺初心、磨砺品质、提高本领,把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的过程转化为凝心聚力推动发展进步的过程。所以,决不允许有“避难式”的干部,也决不允许有“躺平式”干部。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接过 “棒子” ,也要接过 “账本”,有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是闪光的成绩,只有还清 “旧账”,才能为实现新的发展扫清障碍。(选编自湖北日报)

      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

      一、基本案情

      某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耕保科负责人张某对辖区范围内13家非煤矿山企业履行土地复垦复绿义务监管消极懈怠、流于形式,在13家企业未完成矿山复绿、土地复垦或未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等情况下,违规为企业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新立、注销等手续。面对群众的投诉和质疑,张某回避问题、搞推拖绕,多次调查均不了了之,致使企业违法行为长期持续存在,造成不良影响,张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张某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管缺位、贻误工作,对群众的投诉和质疑敷衍应付、懒政怠政,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是典型的 “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缺乏责任意识、斗争精神,遇事明哲保身;2、“躺平”不作为,不敢动真碰硬、攻坚克难;3、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上推下卸、推脱躲绕。此类问题的实质是功利主义,根源是责任心缺失,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出彩不想担责。认定是否属于 “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问题,重点是 “三看” :一看是否回避问题和矛盾,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二看是否上推下卸责任,遇事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三看是否慵懒怠政,不认真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行为,侵犯了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如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应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对未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或情节较轻,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如果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等犯罪的,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释纪说法

      贪官是恶吏,必须坚决铲除;庸官非良吏,同样不可重用。评价干部需要看态度,但判断态度好坏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不见行动的 “态度很好” ,要它何用? 推动工作需要抓过程,但关注过程是为了保证最后的收成,不打粮食的“忙忙碌碌”,要它何用?选人用人必须重品行,但强调“政治过硬”还得“本领高强”,不能做事的“堂上木偶”,要它何用?为官不学无术、不求进取,却椅子坐得安稳、子上得顺利,如此只会助长“敷衍病”流行。老实人,才是最聪明的人。勤政廉政,来不得半点虚伪。干部敢于担当作为,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练就担当作为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勇于担当、善于作为,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冲锋在前、建功立业。(选编自湖北日报)

      督查检查考核层层加码、过度留痕

      一、基本案情

      2022年,某市发改委在未向市委报告的情况下,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下发 《关于开展燃煤污染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明确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 《全市禁燃区燃煤污染整治工作考核细则》,逐条准备相关印证资料并用 A4纸打印装订成册”等,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基层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该市发改委党组被责令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负责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该市发改委超范围开展督查,在督查检查考核中简单以留痕评判工作,加重了基层负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是典型的 “督查检查考核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督查检查考核超计划、超频次、超范围、层层加码,重复、多头检查,要求基层报送的表格多、材料多;2、考核内容不务实,简单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简报台账、工作笔记等“痕迹”评价工作。此类问题的实质是主观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认定是否属于“督查检查考核层层加码、过度留痕”问题,重点是 “四看” :一看是否科学合理统筹;二看是否超出总量控制计划、过多过滥、层层加码;三看是否超出基层承受能力和工作需要;四看是否有良好实际效果等。“督查检查考核层层加码、过度留痕”问题,既影响基层集中精力抓落实,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影响和制约干部真抓实干的劲头。如果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应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如果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或情节较轻,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

      三、释纪说法

      从工作痕迹化到“痕迹主义”只有一步之遥,但是摆脱“痕迹主义”回归工作痕迹化的正轨,却面临着反对形式主义的艰巨任务。反对形式主义,是和反对官僚主义密切相关的系统工程,必须置于反 “四风”、坚持群众路线、建立现代服务型政府、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等大背景下系统推进。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按照应减尽减要求,强化科学统筹、规范精简,大力减项目,减指标、减留痕、减频次,树立 “不重形式重实效”的导向,以更加科学有效的考核激励干部真担当、真作为,让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在田间地头了解掌握群众的所思所盼,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思考工作,留下“无愧于己、无愧于民”之痕。因为,最好的留痕,是留在百姓心中。(选编自湖北日报)

      调查研究走过场

      一、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2日,某县县委书记罗某一天调研15个点,到调研点与基层干部握握手、说两句话、摄几个镜头后即离开,没有了解和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群众反映强烈,被新媒体曝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罗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中,罗某明知调研不应走过场,仍脱离实际打造“走秀式”调研,既不看基层真实情况,也不解决实际问题,是典型的 “调查研究走过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此类问题主要有以下表现:1、调查研究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打造 “经典调研路线” ,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2、调研统筹不够,扎堆调研、重复调研;3、片面追求调研规模、时间,调研求量不求质,把“下去了”当作 “调研了”;4、不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把精力放在调研报告的起草上,不真正解决问题。此类问题的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满足于做表面文章。认定是否属于“调查研究走过场”问题,重点是“三看”:一看是否搞扎堆调研、重复调研、走秀调研;二看是否违规搞层层陪同、陪同人数超标;三看是否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等。“调查研究走过场”问题,增加了基层负担,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基层反映强烈。如果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应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按照违反工作纪律处理。如果未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或情节较轻,也应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方式处理。

      三、释纪说法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全党崇尚实干、力戒空谈、精准发力,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下去,让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实起来,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党的任何事业都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调研就是要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俯下身子接地气,要善于跳出“层层包围” ,与群众 “亲密接触” ,撤掉 “过滤网”,打捞“干硬货” ,撕去 “外包装” ,移开 “摄像头” ,看到“里子”。只有如此,才能听到真话、把准问题、做实决策。广大党员干部要围绕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把脉问诊、解剖麻雀,把矛盾困难摸清、搞透,把解决思路理清、找准,让调查研究真正成为摸实情、出实策、体民情、察民意的有效手段。(选编自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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