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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2-11  来源:   点击:


      中国共产党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委员会文件

      郑体院党〔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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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各基层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各项责任目标,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长:魏 院党委书记

      巫兰英 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何祖新 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绍通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刘卫华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杨国安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周毅刚 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员:马延春 党委办公室主任

      赵一民 院长办公室主任

      刘丹宁 人事处处长

      于振海 教务处处长

      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纪委副书记

      彭启玉 财务处处长

      竞训处处长

      科研处处长

      保卫处处长

      图书馆馆长

      张爱荣 体育教育系书记

      柴建设 体育教育系主任

      孙长增 运动训练系书记

      徐永鑫 运动训练系主任

      民族传统体育系书记

      民族传统体育系主任

      周明银 社会体育系书记

      王东亚 社会体育系主任

      张建超 体育旅游与外语系书记

      体育旅游与外语系主任

      马晓军 体育新闻与管理系书记

      邵丽君 体育新闻与管理系主任

      郑焕民 登封校区书记

      登封校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何祖新同志兼任。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2008年度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中央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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